作者:余東華,呂逸楠
摘要:本文在“市場失靈論”和“體制扭曲論”的基礎上提出“政府不當干預論”,以解釋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出現產能過剩的原因,并以光伏產業為例。將光伏產業劃分為上、中、下游三個環節.從政府行為、產業內部環節和供給視角分析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產能過剩的形成機制。在實證分析中,本文利用生產函數法測度了光伏產業及其三個環節的產能利用率,量化測算了政府補貼、土地價格扭曲程度和金融支持水平及其對產能過剩的影響程度。研究結果顯示,光伏產業不僅呈現出結構性產能過剩.還出現體制性產能過剩:近年來,政府偏好于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不當干預。引致和加劇了光伏產業的產能過剩.但對其內部各環節產能過剩的影響程度存在明顯差異:總體而言.光伏產業中政府干預程度越深的環節,產能過剩程度越嚴重。化解當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能過剩問題.應轉變傳統扶持政策。避免政府不當干預行為,進一步推動要素市場化改革.提高關鍵技術研發和制造能力,形成以創新驅動為核心的動力機制.避免陷入新興產業鏈上的“低端鎖定”。
發文機構:山東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戰略性新興產業政府不當干預產能過剩政府補貼土地價格扭曲金融支持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government improper interventionovercapacitygovernment subsidiesland price distortionfinancial support
分類號: F42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