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5年第7期114-129,共16頁

    城市文明、交易成本與企業“第四利潤源”——基于全國文明城市與民營上市公司核匹配倍差法的證據

    作者:吳海民,吳淑娟,陳輝

    摘要:針對降低交易成本能否營造“第四利潤源”的命題,本文將文明程度的提高視為交易成本下降的一個改善機制,利用中央文明委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評選表彰活動”的準自然實驗,使用核匹配倍差法克服樣本選擇偏差與內生性問題,對包含文明城市在內的全國189個城市與518家民營上市公司的面板數據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發現,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顯著提升了所在地民營上市公司的利潤率與凈利潤率水平,在剔除三大傳統利潤源所影響的“時間效應”后.“創文”行動產生的“凈處理效應”分別達到了6.4493和5.5046個百分點。“創文”后民營上市公司的管理費用占比平均下降了0.2647個百分點.銷售費用占比平均下降了0.6285個百分點.財務費用占比平均下降了0.0259個百分點。該研究結果證實了本文的理論推斷——城市文明的進步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進而提升了所在地民營上市公司的利潤水平.從而為解答有關“第四利潤源”的成立性命題提供了直接證據。

    發文機構:五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第四利潤源全國文明城市核匹配倍差法the fourth profit sourcenational civilized cityKPSM-DID method

    分類號: F270[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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