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4年第10期59-71,共13頁

    制度均衡與獨立規制機構的變革——以“信息產業部”和“電監會”為例

    作者:白讓讓

    摘要:本文建立了一個“多重委托一代理”體系下規制需求的簡約模型,解釋了權力配置、供給成本和規制者競爭與需求的關系。基于典型化事實和統計描述的經驗分析發現.“強勢規制者——信息產業部”基于有效制度供給對企業提供的各種庇護,在增加企業規制需求的同時.也引發了與其他監管部門的權力競爭.最終導致自身規制供給效率的下降;相反,“弱規制者——電監會”不擁有實質性的監管權力。其主導的市場化改革還會侵蝕壟斷運營商的既得利益,缺乏實際的規制需求。在以增強政府間接控制力、節省監管成本為導向的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它們被撤銷或合并就成為一種必然。獨立規制實踐的起落.也受制于中國特殊的“政治-經濟-行政-壟斷”模式.未來壟斷產業監管體系的改革和優化.必須以考慮中國要素和背景為前提。

    發文機構:復旦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規制權力配置規制需求獨立規制信息產業部電監會regulatory authority allocationregulatory demandindependent regulatoryministry ofinformation industry(MII)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SERC)

    分類號: F269.22[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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