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戒驕,王德華
摘要:經過多年治理,中國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至今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商業賄賂成為中國當前腐敗更加主要的形式,其原因如謎一樣缺乏科學的解釋。本文將商業賄賂轉化為供給方(行賄者)和需求方(受賄者)進行交易的經濟學問題,從經濟學角度解答了中國商業賄賂蔓延之謎。作者發現中國商業賄賂治理措施集中在公部門和受賄者個人,針對私部門和行賄者個人的治理措施較弱。這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和一些國際組織的治理方式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與中國商業賄賂蔓延是否有內在的因果關系?作者以處罰嚴厲程度代表私部門責任,運用完全理性下的商業賄賂博弈和有限理性下的演化博弈模型,揭示了商業賄賂滋生和蔓延的條件和機理,分析了私部門(潛在行賄者)及處罰機制在治理商業賄賂中的作用。結果表明,行賄處罰輕于受賄,尤其是行賄者經濟處罰與其行賄所獲非法收益不對稱。是中國商業賄賂蔓延的制度動因。從局部均衡和靜態角度看,不對稱處罰有利于瓦解行賄者和受賄者的攻守同盟。但從一般均衡和動態角度看,不對稱處罰提高了潛在行賄者的期望收益,具有滋生潛在行賄者和鼓勵潛在行賄者行賄的效果,是中國商業賄賂治理的一個制度性缺陷。應采取對稱處罰為重點的制度化防治措施。使行賄者所受刑事處罰與受賄者同等嚴厲。經濟處罰倍增于行賄所獲收益,限制其行賄的動機和能力,使潛在行賄者通過理性選擇自主放棄行賄,從而遏制商業賄賂蔓延。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北京100836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關鍵詞:商業賄賂處罰機制私部門演化博弈commercial briberypunishment mechanismprivate sectorevolutionary game
分類號: F019.6[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