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世杰,蔡祖國
摘要:作為一種縱向控制手段,轉售價格控制(RPM)被制造商頻繁使用,成為頗具爭議的縱向約束手段。近期合生元等九家乳粉企業在中國的價格壟斷案件.更是把RPM推到風口浪尖。本文嘗試對上游制造商RPM策略的實施動因進行理論解析:并以國內外反壟斷規制案件判決的實踐基準,討論RPM策略的規制對象與規制路徑。研究表明:在上游制造商合謀的情形下,RPM會導致較高的零售價,在排他性策略下,RPM則會降低零售價;因而合謀策略下的制造商RPM行為需要被規制;不過。部分合謀情形下的規制對象是參與合謀的制造商和零售商.主動全面合謀的規制對象是價格領導型制造商.制度約束下的被動全面合謀的規制對象則是制度本身。進一步地,本文針對上游制造商的合作策略與非合作策略.依據RPM實施動因和規制對象的不同,將RPM的規制路徑分別解析為懲戒式規制路徑、焦點式規制路徑和豁免式規制路徑。
發文機構:海南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關鍵詞:轉售價格控制實施動因規制對象規制路徑resale price maintenanceimplemented motivationregulated objectsgeneral regulated path
分類號: F062.9[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