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越,王宇光,戴亦一
摘要:本文以2003-2011年間滬深兩市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通過雙維度度量稅收征管力度.研究了地區稅收征管環境對中國上市公司債務融資能力的影響,并進而考察了政企關系對稅收征管治理效應的影響。研究發現:①稅收征管對公司的債務融資能力有顯著的改善作用。由于稅務機關具有核實債務人清償能力和降低債權人求償成本的作用,因此,在稅收征管力度越強的地區。企業越容易獲得債務融資,并且長期負債的比例更高,債務融資的成本也更低:②政企關系與稅收征管在改善企業債務融資方面具有替代作用:與民營企業相比,稅收征管對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債務融資能力的改善作用較弱:而對于有政治關系的民營企業.稅收征管對其債務融資能力的改善作用也較其他民營企業更不明顯。本文的研究不僅拓展了稅收征管以及政企關系公司治理作用機制的研究領域.而且有助于納稅企業和稅務機關全面認識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從而為政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最終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現實依據。
發文機構:廈門大學經濟學院 廈門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稅收征管政企關系債務融資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 relationshipdebt financing
分類號: F276.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