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紅波,張廣婷,閻竣
摘要:銀行貸款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司治理工具,能夠約束公司自由現金流的代理成本。以往的研究往往關注銀行貸款的融資功能.較少關注銀行貨款的微觀治理功能。本文從銀行貸款監督的理論框架出發.實證檢驗了銀行貸款監督對自由現金流代理成本的約束作用,并進一步分析了政府干預對銀行貸款監督效率的影響。實證研究發現:①對于低增長的公司,企業的自由現金流量越高,代理問題越嚴重。②短期銀行貸款和長期銀行貸款都能約束自由現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但短期銀行貸款的監督作用更強。③進一步考慮政府的信貸干預,我們發現.在政府干預較弱的地區.短期銀行貸款的監督作用更加顯著。本文的研究結果表明,中國上市公司存在嚴重的自由現金流代理成本問題.銀行貸款能約束自由現金流的代理成本.但銀行貸款自身的特征和制度環境決定了其監督效應的局限性。為進一步發揮銀行大貸款人的監督作用并降低自由現金流的代理成本.應對上市公司進行分類治理、加強銀行業競爭.降低政府對銀行的信貸干預。
發文機構: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
關鍵詞:銀行貸款監督自由現金流量代理成本bank loansupervisionfree cash flowagency cost
分類號: F276.6[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