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東,羅倩
摘要:和單純的科學發明、技術創新不同,由高校、企業及科研機構等共同組建的合作創新載體,其產出成果的創新性必須以是否具有市場價值.即其提供的解決方案是否能夠盈利來衡量。當合作創新載體的起點技術、產出應用環境不同時.其創新獲利條件也不同。本文提出,作為一種非完全共同利益聯盟,控制權在管理和研發這兩類不同角色間的分配,將影響載體產出對創新獲利條件的滿足水平,以及載體本身的發展軌跡。針對理論與政策設計上的認識空白,根據合作博弈理論中Shapley分配模型.提出了面向創新獲利條件的合作控制權配置C-P—C邏輯和相應的多層次效應分析框架.以支持控制權合理配置。對比發現,目前有關合作創新載體的組建實施辦法中,在合作控制權配置問題上存在模糊與缺位情況,歸納了由此可能產生的兩類“制度陷阱”。最后.就政府有關合作創新的政策思路和管理措施改進提出了若干建議。
發文機構: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協同創新合作控制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商業模式synergy innovationcooperative control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businessmodel
分類號: F271[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