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曼,唐慶國,黃甫
摘要:結合拼團購的社交效應,基于兩種競爭情形研究面向群體消費者的拼團購商家定價問題,并將其與面向個體消費者的個體購進行比較。通過雇傭一個敏感參數反映拼團購的最終成團率,與個體購相比,其初始消費者需承擔團購規模組織成本。研究發現:若平臺與社交APP進行合作,降低單位團購規模組織成本,有助于提高商家的拼團購利潤;滿足大眾需求的商品更適合采用拼團購進行銷售;商家開展拼團購的前提條件隨著競爭情形和競爭結構的改變而改變;不管是壟斷商家還是雙寡頭競爭商家,只有當單位團購規模組織成本足夠小時商家才應考慮拼團購且當單位團購規模組織成本與成團率共同滿足一定條件時,商家應選擇拼團購而非個體購。
發文機構:南京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拼團購個體購社交效應定價group-buyingindividual-buyingsocial effectspricing
分類號: F224[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