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軼群,陳俊芳
摘要:科研成果的商業化轉化過程中,各方利益分配方案會隨該成果有無專利權保護,以及專利權屬于個人還是組織的不同而不同。科學家、科學家所在組織、企業三者之間的利益博弈分析表明,無專利保護時,組織不會參與成果轉化,科學家以隱性知識價值參與分配,獲得相對較少的利益,而有專利保護且專利權屬于科學家時,科學家的利益因隱性知識和專利權的雙重價值而大大增加,但組織仍然沒有動力參與成果轉化;當有專利保護且專利權屬于組織時,采用Shapley值法分配,專利權價值使組織獲得的利益為三者中最多,從而有足夠動力積極參與轉化過程,科學家則致力于研究工作并憑借隱性知識參與轉化,且其利益多于沒有專利保護情形。
發文機構:上海應用技術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科研成果利益分配Nash議價SHAPLEY值法R&D achievementsprofit allocationnash bargaining solutionshapely value algorithm
分類號: F272.3[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