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盛方正,季建華
摘要:使用帶期權的遠期合同來規避價格風險,討論了兩種情況:①分銷商的采購價格為隨機變量,它和下游顧客簽訂了帶期權的遠期合同,當采購價格超過期權執行價格時,該分銷商停止向顧客供貨,但需為顧客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②供應鏈中存在兩個供應商,其中供應商A和顧客簽訂了帶期權的遠期合同,當顧客的需求實際產生時,如果供應商B提供的價格小于期權執行價格,顧客停止從供應商A進貨而從供應商B購貨,由于供應商A實際上并沒為顧客提供商品,故需付給顧客一定的經濟補償。對以上兩種情況建立數學模型并討論:①該類合同的價格;②期權執行價格;③合同是否為怕累托改進;④合同價格和價格風險的關系。通過數例說明該類模型的應用。
發文機構: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期權遠期合同風險管理怕累托改進optionsforwardsrisk managementPareto improvement
分類號: F272.3[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