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2年第6期289-290,共2頁

    簡論法家倫理對法治建設的借鑒意義

    作者:孟祥菊

    摘要: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此,法家重視法律的規范作用,反對儒家的“禮治”。雖然法家倫理與現代法治精神有本質的區別,但其強調法律的平等性、公開性等思想,對于當今中國的法治建設有借鑒意義,是法治建設的本土資源。

    發文機構:安徽農業大學人文社科學院

    關鍵詞:法家人性惡法治

    分類號: B226[哲學宗教—中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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