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瀚文
摘要:數據要素政策的提出將推動以數據為中心的商業模式轉變,隨著數據驅動型企業對數據獲取與使用的需求與日俱增,以“最大范圍”的獲取數據滿足經營所需的限制或排除競爭行為也呈蔓延之勢,使得隱私保護是否應納入反壟斷規制框架成為爭議的焦點。結合各國數據隱私保護與競爭法適用進程的分析與借鑒,我國對于數據企業使用消費者數據形成的新型濫用行為規制,仍應堅持以反壟斷法作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界定的理論依據,而涉及隱私部分則交于數據保護規則進行規制,以保護數據市場競爭的穩定性并推進以完善數據要素市場為主的法律體系的構建。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關鍵詞:數據要素市場隱私保護反壟斷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data factor marketprivacy protectionanti-monopoly lawabuse of market dominance
分類號: DF59[政治法律—民商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