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前強
摘要:進步主義與公司法因一百余年前公司力量的崛起而發生初次交匯,并呈現出一條從“肯定公司力量興起”到“分散公司力量集中”再到“撫平公司所造社會創傷”的發展脈絡。20世紀末,因敵意收購浪潮的興起,公司法的進步主義被再度敘說并增設反公司法經濟分析、公司行為的公共利益導向以及質疑公司目標“股東利益最大化”三個嶄新情節。任何公司法進步主義改革都可能是對傳統認知的徹底改變,需付出巨大成本并在政治觀念、經濟體制、關聯部門法等做聯動調整。目前公司法進步主義不再只是學術層面的興趣問題,進步主義立法議程也在逐步開展。這場以公司法為靶向的革命未來是樂觀的,若想實現我國公司法的進步化,進步運動中仍有一些經驗和策略值得學習,那便是:考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以及黨組織參與公司治理的政治現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現實;提升公司法研究方法、議題多元性;吸收更多主體的參與以及傾聽女性聲音,發揮女性的價值。
發文機構: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進步主義公司法改革公司力量progressivismcorporate lawreformcorporate power
分類號: F830.9[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