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陽
摘要:金融是多面向工具,社會責任債券兼及私利和公益,其以市場化運作方式將資金嚴格導向于特定問題的集中紓解,在疫情防控背景下,能有效契合提升企業社會聲譽、豐富投資者選擇空間、補充政府應急資金缺口等多重需求。國際上,社會責任債券由市場自發,已形成“內部原則+外向審查”的“自下而上”的雙重約束機制,運作規范有序。新冠肺炎爆發后,政府主導性的“自上而下”的中國特色社會責任債券——疫情防控債應時而生,但存在監管多頭離散、資金用途模糊、債券掛名貼標、風險揭示不足等問題。為更好地發揮債券支持疫情防控的功用,我國應積極對標國際原則,從軟法原則與硬法規范的深度融合、內部主體與外部中介的協同分工、稅費激勵和監管約束的雙重保障層面進行全方位的本土化完善。
發文機構:武漢大學法學院 墨爾本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社會責任債券疫情防控債券新型冠狀病毒軟法social responsibility bonds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ondCOVID-19Soft law
分類號: DF438[政治法律—經濟法學]D912.28[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