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德峰,范從來,胡恒強
摘要:本文以2000—2016年A股IPO企業為研究樣本,實證檢驗風險投資階段選擇對企業創新能力的影響。研究發現:風險投資階段選擇對企業上市后三年的創新產出沒有顯著影響,表明風險投資對企業創新的影響不是體現在企業上市后創新能力的差異,而是風險投資進入階段對企業創新能力的培育作用;風險投資進入階段越早,對企業創新能力的培育作用越強;緩解企業融資約束和管理層短視方面的差異,是風險投資階段選擇影響企業創新的重要機制。進一步拓展性研究風險投資階段選擇的影響因素,發現社會網絡強度的提高和資金募集壓力的緩解能夠顯著提升風險投資的早期偏好。結論表明,應加強財政補貼,鼓勵早期風險投資,并構建風險投資交流合作平臺,緩解早期企業融資約束及管理層短視,提升風險投資機構的早期偏好。
發文機構:南京大學經濟學院 南京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關鍵詞:風險投資階段選擇企業創新能力傳導機制影響因素venture capital stage selectionenterprise innovation capabilitytransmission mechanisminfluence factors
分類號: F276.6[經濟管理—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