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權冬生
摘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勞動權利在勞動法、公司法上存在法律認定沖突,亟待優化法律調整。辨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類型高管群體的實際職權,其不具備傳統勞動法理論上勞動者的從屬性,不適合勞動法調整。基于法律經濟學的公司沖突權利有效配置理論,以市場機制、產權和交易成本、合約選擇為切入點,公司高管的勞動權利配置應尊重市場機制,通過法律清晰界定權利,重視合約的結構性選擇,以實現私法自治和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沒有理由認為法律管制是必要的。故我國公司高管勞動權利有效配置可秉承“勞動法反面排除+公司法正面調整”的總方向,在勞動法與公司法上革故鼎新,理性回應社會現實和現代法治改革。
發文機構:南京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公司高管勞動權利沖突有效配置法律經濟學新解senior managing officerconflicting labor rightseffective allocationR.H.Coase′s Perspective on Law and Economics
分類號: DF47[政治法律—民商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