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艷梅,李澤昱
摘要:區塊鏈技術蓬勃發展的背景下,現有的監管體系面臨巨大挑戰,區塊鏈金融監管中,無論是監管理論基礎與監管模式都需要與區塊鏈金融技術發展同步創新。不同于以往的監管制度,沙箱監管創設了一種合作型監管關系,我國可以在吸收沙箱監管模式和“試驗區”經驗上進行續造式發展。具體而言,應當在秉承包容性監管理念的同時對于區塊鏈金融技術企業的不同發展情況施行針對性的合作型監管,并設立具備技術性監管手段專屬監管機構,實現技術發展效率與監管嚴格度之間的平衡。
發文機構:吉林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區塊鏈金融沙箱監管模式包容性監管合作型監管技術性監管blockchain financeSandbox supervision modeinclusive supervisioncooperative supervisiontechnical supervision
分類號: DF438[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