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耿華
摘要:互聯網時代背景下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僅以經營者利益為中心的法益結構面臨變革。域外反不正當競爭法從"經營者一元中心"到"經營者與消費者二元平衡"法益結構的演變值得借鑒。本文鑒于互聯網時代消費者主體地位革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社會法品格不斷增強以及立法目的條款的表達,證立反不正當競爭法應構筑"經營者保護"與"消費者保護"二元中心法益結構體系。由此也引發如何衡平經營者利益與消費者利益的路徑選擇問題,鑒于這兩者長期利益一致、呈共生共存關系,故長期衡平邏輯上不矛盾;兩者短期利益沖突問題的化解,需要回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權益配置觀,以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為基準,綜合適用利益衡量方法、法律論證方法與經濟分析方法。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不正當競爭法益結構消費者利益經營者利益利益衡量
分類號: DF59[政治法律—民商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