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一飛
摘要:目前,我國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主要以公司信息披露理論為基礎,但這一理論思路卻忽視了國有企業的基本性質,脫離了國有企業信息公開的既定目標。通過發掘“國家所有”的公共面向和政治維度,析出國有企業的公共性與復合性,在此認知下,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應將政治民主原則和行政公開原則作為理論基礎,并著重解決公共性、復雜性和二元性問題;而實踐中則可考慮以國資委“共享”國有企業信息為關鍵突破點,以優化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為基本方向,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發文機構: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國家所有”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性國資委state-owned enterprise information opennessstate ownership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publicitySASAC
分類號: DF411.91[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