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建川,常健
摘要:金融監管體系的法律變革往往是金融監管的風向標,英國在2012年、2013年、2016年曾先后對其金融監管體系做出了三次根本性的變革,考察其法律變革進程會發現:一是將"促進部門多元化和競爭"與"防范風險"作為金融監管的兩大監管目標;二是以強化中央銀行的監管職能為核心,不斷加強宏觀與微觀雙重監管;三是注重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創新協作監管機制;四是始終將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權益保護置于重要地位。這些舉措對推進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創新改革具有借鑒意義。
發文機構:武漢大學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 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英國金融監管系統性風險中央銀行協調監管金融消費者UK financial supervisionsystemic financial risksCentral Bankcoordinated regulationfinancial consumers
分類號: F831.0[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