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明,陳耿華
摘要:反不正當競爭法視野下的商業道德內涵多元且極為抽象,既有以行業慣例、創設具體細則認定商業道德的做法無法從根本上克服商業道德的不確定性。其緣由是歸入決定論立場的前者奉行簡單的邏輯推演而未予利益平衡,忽略個案商業道德的“特質性”,且不同領域的行業慣例通常不具通約性并呈階段性特征,無法為商業道德認定輸送穩定源泉;納入決斷論立場的后者既難以把握商業道德的“不唯一性”,亦無法確保所作裁判基于客觀要求而非恣意,也并未達致商業道德的客觀認定。而法律論證分析框架不推崇從前提到結論的簡單推演,充分進行利益衡量且重視在討論中不斷論證,并以可視化的形式規則和技術規則最大限度約束司法裁量權,故可作為商業道德認定的新思路。法律論證分析框架的具體運用體現為:對商業道德的認定理由進行多元分解且細致還原其推導步驟,并以論證鏈的形式分層論證這些多元理由。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商業道德不確定性決定論決斷論法律論證business ethicsuncertaintylegislative decision standpointjudicial decision standpointlegal argumentation
分類號: F71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