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譚春平,王燁
摘要:現代物流園區按照第四方物流的基本原理轉型升級為第四方物流平臺后,物流園區管理委員會與入駐物流企業存在承接實施綜合性物流解決方案和開發物流市場需求的雙重任務委托代理關系。借鑒委托代理的多任務激勵契約模型,構建基于第四方物流的物流園區與入駐物流企業雙重任務委托代理激勵契約模型,并納入激勵相容約束和參與約束求解。研究表明,基于第四方物流的物流園區管理委員會在設計入駐物流企業激勵契約時應重點關注物流企業風險規避程度、代理任務風險、成本相關性、風險相關性、努力程度等因素。所以,應根據上述因素的不同設計不同的激勵強度和激勵措施,以此構建科學合理的園區入駐物流企業激勵契約。
發文機構:蘭州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蘭州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
關鍵詞:第四方物流物流園區委托代理激勵契約雙重任務
分類號: F252.1[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