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0年第2期100-109,共10頁

    股票期權激勵契約合理性及其約束性因素——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

    作者:徐寧,徐向藝

    摘要:股權激勵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環節。設計適合中國上市公司特征的股權激勵方案并規避其所帶來的風險是使其發揮作用的關鍵。本文以2006-2008年公布與實施股票期權激勵方式的中國上市公司為樣本.對股票期權激勵契約的合理性特征及其內生約束性因素進行了理論探討與實證檢驗.研究表明.激勵期限與績效條件是體現股票期權契約合理性的關鍵要素.除外部法律與監管約束之外,大股東、債務融資與獨立董事等內生性因素對兩者具有顯著的約束作用.進一步證實了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互補效應假說.為上市公司股票期權契約的設計與實施提供有益參考。

    發文機構:山東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股票期權契約合理性約束因素股權激勵stock optionrationalityrestrictive factorequity incentives

    分類號: F276.6[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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