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消費者 · 2021年第1期112-112,共1頁

    采集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需尊重個人選擇權

    摘要:[案情簡介]2019年4月,消費者郭兵支付1360元購買野生動物世界“暢游365天”雙人年卡,確定指紋識別入園方式。郭兵與其妻子留存了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等,并錄入指紋并拍照。后野生動物世界將年卡客戶入園方式從指紋識別調整為人臉識別,并更換了店堂告示。2019年7月、10月,野生動物世界兩次向郭兵發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園識別系統更換事宜,要求激活人臉識別系統,否則將無法正常入園。

    關鍵詞:指紋識別人臉識別識別系統身份證號消費者個人信息選擇權采集利用

    分類號: TP3[自動化與計算機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來源期刊
    中國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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