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皮婷婷,許佳賢,鄭逸芳
摘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政策效益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基于改革示范省福建省的調查數據,先是通過獨立雙樣本均值T檢驗法分析農戶林改前后林地產出和林地投入的差異,后是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比較林改前后林地投入對林地產出的作用機制差異。研究結果表明:第一,林改在促進農戶林地產出與林地投入上確有成效,但林改后仍有57.69%的農戶沒有轉變林地投入行為,部分家庭在林業上仍為粗放經營;第二,林改前,僅土地面積和種苗對林地產出具有顯著促進作用,農戶收入主要依靠林木數量;第三,林改后,土地面積、化肥、自投工數和雇工數的影響顯著,但自投工數為負向作用,農戶對林木質量的重視程度增加。基于以上結論,從持續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注重專家指導以促進精細化經營和激勵農戶專業經營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議,以期為深化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供參考。
發文機構:福建農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林改林地投入林地產出福建省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forestland inputforestland outputFujian province
分類號: F205[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