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銳,李愛年
摘要:梳理我國2012年至2020年8月187份典型裁判文書發現:1)我國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存在一審被告敗訴率高,上訴再審案件少、危險廢物污染、林地破壞與水污染占比較大、被告對環境侵權行為的認定多數無爭議、檢察機關一審起訴案件占比大且全面勝訴、三類主體提起訴訟的案件數量懸殊的主要特征。2)當前我國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實踐運用中面臨著原告順位關系不明確、支持起訴制度規定過于抽象,易發生偏離、案件訴訟時效適用混亂、訴訟前置程序仍存在爭議、訴訟費用分擔制度不完善,敗訴成本較高的障礙。故此,應從厘清并確定原告的順位關系、匡正支持起訴制度,細化規定、明確規定訴訟時效、闡釋訴前程序的法理基礎與功能價值,解決其爭議以及完善訴訟費用分擔制度,降低訴訟成本這幾個方面對我國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進行完善。
發文機構: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訴訟時效支持起訴原告順位訴前程序訴訟費用分擔environmental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limitation of actionsupport the prosecutionrank of plaintiffprelitigation proceduressharing of litigation costs
分類號: F205[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