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明,宗帥
摘要:城市群合作治理是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和產物,在城市群合作治理的模式選擇上,筆者傾向于通過經濟的自然聯系建立各種類型的組織機構,在此過程中,需要調動政府、非政府組織、企業、私人多方的積極性。筆者進而提出了城市群治理中的一些基本原則和不同主體的地位、作用等。
發文機構: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對外交流與培訓開發部 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人力資源部人事處
關鍵詞:城市群合作治理模式選擇治理機制
分類號: F294[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