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運輸 · 2020年第11期121-126,共6頁

    長江三峽船閘實施危險品過閘禁限的必要性和對策

    作者:賈進

    摘要:三峽船閘2003年建成運行以來,通過貨運量高速增長,危險品貨物也達到了900多萬t,過閘船舶已呈嚴重擁堵之態。危險品通過三峽船閘,不得不超消防設計標準運行,是三峽大壩的重大風險源。易燃易爆危險品自身特質使然,且危險品船舶甲板溫度夏季高達70度,極易引起爆燃事故,進而可能導致船員無法迅速應急疏散,船閘閘門等金屬結構失去功效,甚至危及船閘、大壩壩體本身的安全。建議盡快采取禁止和限制危險品過閘措施,制定翻壩轉運建設方案,并多施并舉,有效消除危險品過閘風險。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運輸研究所

    關鍵詞:三峽船閘危險品禁止和限制必要性措施Three Gorges Ship LockDangerous GoodsProhibition and RestrictionNecessityMeasures

    分類號: U641.7[交通運輸工程—船舶及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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