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柴鑫
摘要:村規民約是法治鄉村建設重要內容,也是推進法治鄉村建設的重要著力點。通過對吉林省S市M村的田野調查,發現新時代村規民約具有時代性、合法性、生活性和地域性特征,但在文本內容、制定主體、制定過程和實施機制等方面存在問題。在法治鄉村建設視域下,應從法治化、本土性、制度性和目標性四方面實現應然化構建,助力法治鄉村建設。
發文機構:武漢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法治鄉村村規民約應然與實然
分類號: DF0[政治法律—法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