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毋愛斌,杜崇
摘要:調解制度現代化是不斷處理自治與規制間矛盾的過程,自治與規制失衡是調解制度困境根源,實現自治與規制平衡才能使律師調解從根本上走出困境。在自治與規制平衡視角下,律師調解制度的構建必須打破傳統調解制度權威價值導向,回歸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范疇,減少公權力干預。主要對策包括:第一,進一步明確調解協議的民事合同性質;第二,統一調解協議程序性效力保障方式;第三,調整公共服務定位,制定市場化律師調解收費標準,促進律師調解的市場化運作。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
關鍵詞:律師調解調解的自治性調解的制度化
分類號: D925.1[政治法律—訴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