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宣佐,劉玥鑫
摘要:從生態環境損害概念紛爭展開探討,通過對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現狀的分析,認為實踐問題集中于政府與司法機構配合度不足和損害事實范圍界定困難。法律規制現存問題主要包括損害賠償歸責原則不完善、賠償制度法律體系有待完善、賠償制度立法基礎不穩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不全面、磋商制度具體操作規定不完善、訴訟制度仍需細化等。在現有法律體系下,應實現損害賠償原則多樣性、完善損害賠償制度法律體系設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侵權責任制度、明確損害賠償范圍和方案、完善磋商協議及訴訟制度,以期推進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法律體系構建。
發文機構:東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院 東北農業大學
關鍵詞: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分類號: D912.6[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