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冉,馬軍
摘要:跨區域草原生態補償是解決我國草原補償效果不理想的重要途徑。多元主體參與的跨區域草原生態補償,能夠破除以行政區劃為基礎的補償瓶頸,有效遏制草場退化,修復受損生態系統,進而筑牢北方生態屏障,實現國家的穩定持續發展。本文在梳理當前我國草原生態補償現狀的基礎上,利用效用函數對不同主體及方式進行分析,對比后得出結論:跨行政區域多元主體協調參與的邊際效用大于行政區劃下多元主體的邊際效用,大于行政區劃下單一主體的邊際效用。因此提出發展跨區域草原生態補償的對策,即實現空間協調、機構協調、法律協調。
發文機構:內蒙古工業大學國際商學院
關鍵詞:跨區域草原生態補償多元主體
分類號: F011[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