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松有,李松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村民自治實踐會遇到新的瓶頸,出現治理主體之間博弈行為,迫使我們進行治理邏輯和模式的變革,變革的關鍵點是構建新型的民主平等法人關系,實現法人治村的治理新架構,但這種模式也存在著內在的缺陷,表現為法人本質的偏離,主體職能錯位和主體地位不平等,亟需實現制度規范化,推進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
發文機構: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 桂林理工大學南寧分校經濟與管理系
關鍵詞:法人自治有效主體基礎
分類號: F832.43[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