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舒筠,吳國平
摘要:我國當前的成年人監護制度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本文以老年人監護為出發點,提出應在成年人監護制度中構建公共監護制度,以彌補法定監護、意定監護的不足,切實保護個人的利益。在論證公共監護合法性與合理性的理論基礎之上,結合各國立法經驗與我國國情,對成年人公共監護制度的具體構建提出建議。
發文機構: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成年人監護老年人監護合法性合理性立法經驗立法建構
分類號: 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