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姝,翟士運,孫蘭蘭,古樸
摘要:本文以2007—2015年中國制造業上市公司為樣本,探討了大股東股權質押對企業創新的影響,以及在不同產權性質和不同經理人類型的企業中,兩者的關系有何差異。實證研究發現,大股東股權質押期間,企業創新受到顯著抑制,而且,相對于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中大股東股權質押對企業創新的抑制作用更嚴重;相對于非縱向兼任經理人的企業,縱向兼任經理人的企業中大股東股權質押對企業創新的抑制作用更嚴重。本文的研究從股權質押的角度豐富了第二類代理問題的經驗證據,同時,為越來越普遍的股權質押現象和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經濟提供了參考依據。
發文機構:南開大學商學院 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 青島科技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股權質押企業創新產權性質經理人類型第二類代理問題equity pledgeenterprise innovationownershipmanager typessecond agency problem
分類號: F2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