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金花,李善民,張東,陳玉罡
摘要:2006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訂是中國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變革,這一旨在加大公司章程自治空間的制度變革為研究公司章程自治的有效性提供了契機。本文從公司章程中設立反收購條款的角度,以股權高度集中條件下的大股東利益侵占為出發點,構建理論模型,基于我國A股上市公司章程條款的設立數據,實證檢驗了反收購條款與投資者保護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反收購條款的設立在實踐中發揮了投資者保護作用;進一步研究發現,法律監管和外部審計作為公司外部治理機制,與章程條款的內部治理之間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替代效應。在法律監督較差和外部審計質量較低的環境下,反收購條款對掏空的抑制作用更強,公司章程條款的內部治理效應也更大。
發文機構:廣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 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關鍵詞:反收購條款投資者保護公司章程anti-takeover provisionsinvestor protection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分類號: F830.91[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