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申亮,王玉燕
摘要:在財政透明度推動過程中,公眾和政府官員形成了動態的利益博弈關系。在分別構建無獎懲條件下、實施懲罰機制下和獎懲并存機制的財政透明度博弈模型的基礎上,研究表明:(1)當提高財政透明度是政府官員和公眾的一種自發行為時,財政透明度不會達到社會滿意的程度;(2)強有力的懲罰是保證官員認真履行提高財政透明度責任的首要條件;(3)公眾監督是促進官員提升財政透明度不可或缺的條件。因此,現階段,需要在完善法律體系、嚴格財政透明度考核指標、培育社會組織、推動參與式預算和鼓勵公眾參與等方面進行制度創新。
發文機構:山東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山東財經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關鍵詞:財政透明度公眾監督博弈分析fiscal transparencythe public supervisiongame analysis
分類號: F812.2[經濟管理—財政學]